南京市2025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新的水價政策
10月25日,南京市發(fā)改委在政務網發(fā)布《市發(fā)改委關于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政策優(yōu)化有關事項的通知》,新的水價政策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。

市發(fā)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為落實國家和省規(guī)范城鎮(zhèn)供水行業(yè)價格管理要求,理順供水價格,建立健全“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”的價格機制,促進節(jié)約用水和保護水資源,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務保障能力,促進供水行業(yè)健康、高質量、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市發(fā)改委按照政府制定價格相關規(guī)定,調整和優(yōu)化了自來水價格政策。
本輪自來水價格調整優(yōu)化涉及全市范圍(包括主城六區(qū)、江北新區(qū)、六合區(qū)、浦口區(qū)、江寧區(qū)、溧水區(qū)、高淳區(qū)),按照“全市統(tǒng)籌,各供水區(qū)域協同”方式同步實施,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用水、特種用水到戶價格同城同價。
記者了解到,南京市新的水價政策主要有三個方面變化。
一是優(yōu)化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。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下用戶,第一階梯年用水量為200(含)立方米以內,第二階梯年用水量為200—270(含)立方米,第三階梯年用水量為270立方米以上;家庭人口為4人及以上用戶,第一、第二階梯年用水量上限分別為按每人每年65立方米、85立方米確定。其中,家庭人口為4人及以上用戶分檔水量,由用戶向供水企業(yè)提出申請,供水企業(yè)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等證明審核后確認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以年為計量周期,起始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二是調整自來水供水價格。主城六區(qū)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(含居民合表用戶)、第二階梯、第三階梯供水價格為1.80元/立方米、2.70元/立方米、5.40元/立方米;執(zhí)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供水價格為2.00元/立方米;非居民用水供水價格為2.34元/立方米;特種用水供水價格為5.40元/立方米。
上述各類用水供水價格調整后,相應同步調整各類用水到戶價格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(含居民合表用戶)、第二階梯、第三階梯到戶價格為3.42元/立方米、4.32元/立方米、7.02元/立方米,執(zhí)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到戶價格為3.62元/立方米,非居民用水到戶價格為4.49元/立方米,特種用水到戶價格為7.55元/立方米。
三是加大困難家庭優(yōu)惠力度。為減輕困難群體生活負擔,對民政部門認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、特困人員、低保邊緣家庭、支出型困難家庭和總工會認定的建檔特困職工等家庭,每戶每年免收第一階梯水量供水價格部分,不免水資源費(2024年12月1日后改為水資源稅)、污水處理費。
南京市自來水價格政策問答
1.南京市自來水價格為什么要調整與政策優(yōu)化?
“十三五”以來,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品質,完善供水安全保障體系,我市供水企業(yè)加大供水設施投資建設,城市供水成本發(fā)生了較大變化。我市現行自來水供水價格自2012年起實施至今,已12年未做調整。為落實國家和省規(guī)范城鎮(zhèn)供水行業(yè)價格管理要求,理順供水價格,建立健全“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”的價格機制,促進節(jié)約用水和保護水資源,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務保障能力,促進供水行業(yè)健康、高質量、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市發(fā)改委按照政府制定價格相關規(guī)定,調整和優(yōu)化了自來水價格政策。
2.此次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政策優(yōu)化涉及哪些范圍?
此次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政策優(yōu)化涉及全市范圍,包括主城六區(qū)、江北新區(qū)、六合區(qū)、浦口區(qū)、江寧區(qū)、溧水區(qū)、高淳區(qū)。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用水、特種用水到戶價格同城同價。
3.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量政策如何優(yōu)化的?
以家庭人口3人為基數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階梯年用水量上限為每戶每年200(含)立方米以下、200—270(含)立方米、270立方米以上。人口為4(含)人以上的用戶第一、第二階梯年用水量上限分別為按每人每年65立方米、85立方米確定。

4.自來水到戶價格如何調整?
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(含居民合表用戶)、第二階梯、第三階梯到戶價格為3.42元/立方米、4.32元/立方米、7.02元/立方米。執(zhí)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到戶價格為3.62元/立方米。非居民用水到戶價格為4.49元/立方米。特種用水到戶價格為7.55元/立方米。
5.困難家庭用水優(yōu)惠政策有沒有變化?
為減輕困難群體生活負擔,對民政部門認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、特困人員、低保邊緣家庭、支出型困難家庭和總工會認定的建檔特困職工等家庭,每戶每年免收第一階梯水量供水價格部分,不免水資源費(2024年12月1日后改為水資源稅)、污水處理費。
例如:某困難家庭人口3人,2023年全年用水量100立方米。按照現行優(yōu)惠政策計算,2023年全年水費支出100*3.04-50=254(元)。按照調整后的優(yōu)惠政策計算100*1.62=162(元),年水費支出將減少254-162=92(元),平均每月將減少92/12=7.67(元)。
6.此次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政策優(yōu)化對居民用戶的影響如何?
此次,主城六區(qū)居民用水第一階梯供水價格提高了0.38元/立方米,到戶價格為3.42元/立方米;按照南京水務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售水量測算,89.02%的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階梯年用水量200立方米以內,第一階梯用戶水費支出平均每月最多增加5.7元。總體而言,對居民家庭用水支出影響有限。
例如:某居民家庭人口3人,2023年全年用水量180立方米。按照現行政策計算,2023年全年水費支出180*3.04=547.2(元)。按照調整后的水價政策計算180*3.42=615.6(元),年水費支出將增加615.6-547.2=68.4(元),平均每月將增加68.4/12=5.7(元)。
某居民家庭人口3人,2023年全年用水量200立方米。按照現行政策計算,2023年全年水費支出180*3.04+(200-180)*3.75=622.2(元)。按照調整后的水價政策計算200*3.42=684(元),年水費支出將增加684-622.2=61.8(元),平均每月將增加61.8/12=5.15(元)。
7.此次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政策優(yōu)化從什么時間開始實施?
2025年1月1日起實施。2025年1月1日起用水量按調整后政策結算水費。
8.我們日常所繳納的水費指的是什么費用?
我們日常所繳納的水費指的是供水企業(yè)對用戶供應自來水所收取的費用,它是自來水到戶價格(元/立方米)與用水量(立方米)的乘積。
自來水到戶價格由供水價格、水資源費(2024年12月1日后改為水資源稅)、污水處理費三部分構成。其中,供水價格是供水企業(yè)通過一定的工程設施,將地表水、地下水進行必要的凈化、消毒處理、輸送,使水質水壓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標準后供給用戶使用的水價格;污水處理費是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,是對用戶使用水資源后進行處理所需支付的費用,由南京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公共供水企業(yè)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;水資源稅(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),是根據國家規(guī)定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所繳納的稅賦。
自來水到戶價格=供水價格+水資源費(2024年12月1日后改為水資源稅)+污水處理費
9.水價根據使用性質分成哪些類別?
根據使用性質分為居民生活用水、非居民用水、特種用水三類。
(一)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鎮(zhèn)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。
(二)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業(yè)、經營服務用水和行政事業(yè)單位用水、市政用水(環(huán)衛(wèi)、綠化等)、生態(tài)用水、消防用水等。
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、符合條件的三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、兒童福利機構、養(yǎng)老機構和殘疾人托養(yǎng)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水、宗教場所生活用水、住宅小區(qū)內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、保潔、綠化等物業(yè)服務過程中的用水、社區(qū)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,以及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,并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生活用水等,按照居民生活類用水價格執(zhí)行。
(三)特種用水主要包括以自來水為原料的純凈水、礦泉水、飲料、釀酒生產等用水以及洗車、洗浴、游泳館、水上娛樂、人工滑雪場、高爾夫球場、建筑工地施工用水等。
10.2024年12月1日起,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后會不會另外增加用戶負擔?
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水利部《關于印發(fā)〈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稅〔2024〕28號)第三十條相關規(guī)定,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,原則上不另外增加用戶的用水負擔。
來源:現代快報